汾阳市吉昌盛高铝制品加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4月,位于汾阳市三泉镇坂峪村,总占地面积4.8亩。2008年10月8日,原吕梁市环保局以吕环函[2008]649号文同意其建设“汾阳市吉昌盛高铝制品加工有限公司2万吨/年合成高铝制品不定型耐火材料新建项目”,但因市场原因,原项目未建设完成。2018年,经过市场调查,我单位拟在原有场地利用原有车间、办公室等建设“年加工分选分级5万吨耐火材料低品位矿项目”,2018年11月7日,汾阳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汾发改审函[2018]121号文“关于汾阳市吉昌盛高铝制品加工有限公司建设耐火材料原料低品位矿加工分选分级项目备案的函”对本项目进行了备案。 2018年11月,我单位委托山西天益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2019年3月12日,原汾阳市环境保护局以汾环行审[2019]10号文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予以批复;我单位根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环评批复的要求进行了建设,配套的环保设施均按相关要求建设完成;在项目及环保设施建设完成后,我单位于2020年3月10日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进行了排污登记,登记编号为:91141182688056909C001X。现工程及配套环保设施已建成,具备验收条件。 2020年9月14日,我单位主要负责人员及环保领域相关技术专家共4名代表组成的验收组召开了本项目工环境保护验收会。会议严格遵循现场踏勘、资料查阅,听取建设单位单位汇报等程序,根据专家意见和现场核查情况,结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等相关资料分析,该项目环保措施落实到位,符合验收条件,同意通过该项目验收。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规定,现将验收相关信息向社会公开。我公司郑正承诺,对所公开的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接受政府相关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信息公开期间全天有人接听电话,欢迎质询和咨询。 公示期限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2020年9月16日至2019年10月21日)。 联系人:汾阳市吉昌盛高铝制品加工有限公司,田熊伟;联系电话:13934357534。 附件: ①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②验收组意见及验收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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