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陵矿业循环经济产园污水处理厂工程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第一次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建设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兰陵矿业循环经济产园污水处理厂工程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概况:兰陵矿业循环经济产业园污水处理厂近期设计规模为5000 m3/d,远期规模为10000 m3/d,污水处理厂占地约21.16亩,本工程新建配套污水管网约23km,新建污水提升泵站4座。本工程服务范围为兰陵矿业循环经济产业园及临近园区的白水牛石后村、杜庄,设计服务面积约8.1平方公里。工程占地面积14104.5m2(21.2亩)。工程估算总投资7314.18万元。 (二)公示内容 1)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QNuMndBdbkPMZuQs_XPShA 提取码: dib8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您可以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索取纸质报告书,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临沂绿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总 联系电话:13589656460 环评单位:山东博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厂址为中心,向外扩3km的范围)。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公告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选择以下方式中的一种或多种提出意见: (1)以电话、传真的形式告知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 (2)采取书面形式(公众意见表)将所提意见以传真、电邮、信件的形式告知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临沂绿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