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汉唐电动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年产10万辆新能源旅游观光车项目(二期工程) 验收公示申请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原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需将《山东汉唐电动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万辆新能源旅游观光车项目(二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进行公示。 项目名称:年产10万辆新能源旅游观光车项目(二期工程); 建设单位:山东汉唐电动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山东省潍坊市昌乐县朱红路以西,潍昌路以南;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0年9月16日-2020年10月20日(20个工作日); 项目概况:2018年11月6日《山东汉唐电动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万辆新能源旅游观光车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获得潍坊市生态环境局昌乐分局批复(乐环审字[2018]12号),本项目已建成。山东拓恒安全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承担了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工作,2020年4月15日进行了现场勘察和资料核查,查阅了有关文件和技术资料,调查了污染物治理及排放、环保措施的落实情况,委托山东拓恒安全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2020年4月22日、23日进行了验收监测。根据实地调查和监测的结果,山东拓恒安全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编制了验收监测报告表。2020年9月14日,山东汉唐电动汽车科技有限公司组织召开了本公司年产10万辆新能源旅游观光车项目(二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会,参加会议的有验收监测单位和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山东拓恒安全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建设单位-山东汉唐电动汽车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的代表,并邀请了2名专家,会上成立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组。 验收结论:山东汉唐电动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万辆新能源旅游观光车项目(二期工程)环保手续齐全,落实了环评及批复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污染物达标排放,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组一致同意,通过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杨万伟 联系电话:13081655880 电子邮箱:975100421@qq.com 山东汉唐电动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2020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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