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蕉岭回力电池厂委托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对蕉岭回力电池厂地块开展土壤污染风险评估,并编制风险评估报告,现将有关情况进行如下公示: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蕉岭回力电池厂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
(2)项目地址:蕉岭回力电池厂位于广东省梅州市蕉岭县蕉城镇牛岗圩。
(3)基本情况:该厂总用地面积为35093.72m2,项目工业生产类型主要为锌锰干电池生产,地块自1969年以来一直为蕉岭回力电池厂生产用地。根据调整后的《梅州市蕉岭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项目所在地块规划为城镇用地,片区正在进行“三旧改造”,蕉岭回力电池厂的生产运营与当地规划不符,蕉岭回力电池厂于2015年停止生产,2017年关停,目前除厂区南侧空置的电池生产车间、办公区、饭堂、宿舍区外,地块内其余建筑已被拆除,地块未来规划发展为集住宅、商业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社区。
二、调查结论
(1)蕉岭回力电池厂原场地土壤中锌、1,2,3-三氯丙烷综合致癌风险高于10-6,土壤中锌、1,2,3-三氯丙烷的综合非致癌危害商高于1。蕉岭回力电池厂场地作为敏感用地方式下,土壤中锌、1,2,3-三氯丙烷的致癌风险与危害商均高于可接受风险水平,风险不可接受,需采取风险控制措施或进行修复。
(2)基于人体健康风险计算的风险控制值为基础,充分考虑场地调查时各污染物的管制值,建议土壤的修复目标污染物及对应的修复目标值为:锌500mg/kg、1,2,3-三氯丙烷0.5mg/kg、铅264mg/kg。
(3)考虑到土壤污染在雨水淋溶的作用下将进一步迁移扩散,建议对部分监测点周边土壤进行修复,土地修复面积为5100m2。
蕉岭回力电池厂日后开发利用前提是对本地块土壤进行修复:各污染物需满足修复目标值,对土壤重金属采取阻隔或修复措施切断污染源进入人体的途径,隔绝污染土壤暴露途径,并且要求土地开发利用责任人实施有效监管,建议日后不开采利用地下水,如若开采,污染物需满足修复目标值,在满足以上风险管控要求的前提下,方能允许土地作为商住用地使用。
三、用地单位及调查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用地单位:蕉岭回力电池厂
联系人:谢先生
联系方式:15017817188
调查单位: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联系方式:15917226366
2020年9月22日
蕉岭回力电池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