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富诚生态环境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清洁型页岩气助剂粉剂、1.5万吨清洁型页岩气助剂乳液、3万吨丙烯酰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将《江西富诚生态环境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清洁型页岩气助剂粉剂、1.5万吨清洁型页岩气助剂乳液、3万吨丙烯酰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第一次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年产1.5万吨清洁型页岩气助剂粉剂、1.5万吨清洁型页岩气助剂乳液、3万吨丙烯酰胺项目;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抚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地理坐标为:东经116°25'11.72",北纬27°55'9.56"; 建设性质:改扩建; 总投资:15000万元; 主要建设内容:①企业用地面积80亩(53440m2),本项目在企业现有用地范围内,不新增用地,总建筑面积8680m2,新建成品仓库一、成品仓库二、罐区二、页岩气助剂车间、丙烯酰胺车间,项目建设清洁型页岩气助剂粉剂生产线、清洁型页岩气助剂乳液生产线、丙烯酰胺生产线。②主要设备:反应釜、搅拌机、振动流化床、磨粉机等。 规模:年产1.5万吨清洁型页岩气助剂粉剂、1.5万吨清洁型页岩气助剂乳液、3万吨丙烯酰胺项目。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名称:江西富诚生态环境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俊杰; 联系电话:15180006192;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江西弘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在10个工作日内,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公告中的其他途径发表关于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在该项目环评报告书编制过程中和报告基本编制完成,报送审批前,建设单位还将举行第二次公众参与,采取网站公示、报纸刊登、现场张贴公告等方式进一步征求公众意见。在此期间公众仍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发表自己的意见。 江西富诚生态环境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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