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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兰州日报 2007年10月22日
由于我市(兰州)整改措施得力,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本达到整改要求,国家环保总局日前做出决定,解除对兰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限批。
今年7月3日,国家环保总局发布的自即日起对长江、黄河、淮河、海河四大流域部分水污染严重、环境违法问题突出的13个实行“流域限批”的地区中,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由于应执行环评的24个项目中实际执行环评的仅有8个而位列其中。市委、市政府对此非常重视,从7月4日起,进行了多次专题研究,提出了六项整改意见,制定了五条紧急措施,责成市环保局、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立即对高新区建设项目环保问题进行认真检查并整改。同时,以此为契机,要求各县区及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对辖区企业进行拉网式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
国家环保总局日前通过验收认为,实施“流域限批”后兰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采取了一系列积极有效的措施落实整改。一是封堵了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15个排污口,搬迁企业5家,关闭餐饮企业13家,责令停产12家,对4家加油站下达了搬迁通知;二是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深化城市污水处理和管网配套建设,采取措施综合整治大气污染,解决了大气和水污染治理的瓶颈问题;三是完成了兰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4家企业的整改工作,未环评的12家企业全部补办了环评审批手续,18家企业经整改后全部通过了竣工环保验收并追缴了排污费;四是举一反三,对兰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展区内166个建设项目进行了清查;五是组织开展了对有悖于环保法律法规的“土政策”进行专项清查活动;六是全面启动了6家开发区和工业园区的规划环评工作;七是进一步完善了《兰州市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八是建成了兰州市污染源监控中心;九是加强环保机构能力建设,解决体制机制问题。鉴于我市整改措施得力,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本达到整改要求,环保总局决定解除对兰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限批。
环保总局同时要求我市,在限批整改的基础上继续加强监管,全面深化环境综合整治,巩固整改成果。进一步深化产业结构调整,促进节能减排,为实现又快又好发展和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创造条件。(记者韩红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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