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区街道办事处庄科安置区项目一期六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第五十九条第二款“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本地块原为农用地,现变更为居住用地,为了保证该地块的安全利用,按照国家生态环境部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环境管理要求,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区街道办事处委托山东鲁控检测有限公司开展该地块场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信息进行如下公示: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区街道办事处庄科安置区项目一期六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2、项目地址:调查地块位于高新区庄科片区大正南路以西,经十东路以南。 3、调查范围:调查地块位于高新区庄科片区大正南路以西,经十东路以南。本次调查范围104131平方米,目前该地块为农用地。 二、调查方案 调查地块面积104131m2,本次调查拟布设9个土壤监测点,表层土壤(2.0m)采样点位8处,均匀分布于地块内(具体布点根据现场调整)。1个土壤对照点(0.5m),位于地块北侧。1个地下水监测井,位于地块内中部偏南。 三、调查结论 本次现场调查检测共设置了9个土壤采样点,共检出指标6,包括镍、铜、砷、铅、汞、镉。 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其余指标均未检出。 本地块的地下水监测井中色度、浑浊度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其他检出的污染物均未超标。 该地块可用于二类居住用地开发利用。 四、地块责任人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区街道办事处 五、 地块环境调查报告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山东鲁控检测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晓涵 联系电话:17865315116 六 、信息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0年9月25日-10月2日(7天)。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对公示项目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以传真、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向我单位提出意见,并提出异议理由及相关证明材料。单位意见请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个人意见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 2020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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