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城县金地工业聚集区总体规划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一、规划名称 大城县金地工业聚集区总体规划。 二、规划区域概况 大城县金地工业聚集区位于大城县县城南部,距县城16公里。聚集区规划范围跨越大城县里坦镇、权村镇和臧屯镇,规划范围为西到西窑头村,东到廊沧高速公路,北到海门企业(含海门企业),南到石家坞,规划总用地面积5.83平方公里,其中建设用地面积5.79平方公里。 三、规划环评主要相关结论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规划实施后区内主要大气污染源为主要有施工期的大气环境影响、道路交通的机动车尾气的大气环境影响、以及工业、商业入驻的大气环境影响。根据预测评价结果,区域内的污染物浓度预测结果均能达到相应的标准限值。 (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园区污水规划污水处理厂近期规划规模1.3万m3/d,远期1.85万m3/d,再生水厂与污水处理厂合建,规划区污水处理率达到100%。园区各工业企业排放污水应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要求及《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再生水主要用于城市绿化、道路浇洒、景观环境、工业用水等。 (3)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次评价要求规划区内各建设单位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对建设项目按重点防渗区和一般防渗区进行防渗、设计、施工和维护,在正常情况下,污染物穿越渗透系数为1.0×10-7cm/s、厚度为6.0m和1.5m的防渗层可能性很小。评价要求规划区内各建设单位对各污染单元下游布设的监测井进行长期地下水水质监测,一旦发现监测井出现异常,由建设单位负责地下水污染治理等措施。园区建设将对地下水环境产生一定影响,但在园区实施严格的防渗、建立完善的地下水监测系统,强化地下水应急排水措施的基础上,从地下水环境保护角度看,其影响是可控的。 (4)声环境影响评价分析 规划实施后,工业设备噪声源主要集中在金地工业聚集区生产功能区,包括保温建材产业区、新材料核心产业区、终端加工生产区、物流仓储区和综合服务区。评价要求入区企业对噪声源采取有效的隔声、消声和吸声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交通噪声将可能对沿线居民和企业产生一定影响,对噪声较敏感的单元和建筑物要尽量远离交通干线,同时道路两侧应采取绿化等措施,限制车速,合理规划运输路线,以降低交通噪声对沿线居民区和区内企业的影响。 (5)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评价 本规划区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固废、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其中一般固体废物尽量进行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妥善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时清运。规划区所产生的固体废物按照其类型和性质进行分类处理和综合利用后,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6)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规划实施后将对现有土地进行改造、建设和园林绿化,规划绿地总面积37.86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6.54%,其中公园绿地面积28.06公顷。规划充分利用区内河流、公路及城市主干道纵横交错的有利条件,布设绿色廊道网络和城市绿色景观轴,最大限度的利用一切非建设用地培植草地、树木,形成“两横、三纵、三带、多节点”的景观体系。 (7)总体结论 大城县金地工业聚集区总体规划在进行优化调整后,符合国家、河北省、廊坊市及大城县相关规划的要求;规划发展的产业符合当前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园区选址与相关规划相容;在采取本评价提出的预防和治理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区域环境功能;入区企业选址要满足相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在切实落实本评价要求的前提下,区域大气环境及水环境容量可以支撑规划的实施;在充分利用污水处理厂再生水的情况下,区域水资源近期可以承载规划的实施,远期“以水定产”在水资源有保障的情况下,规划发展目标可达;在按照本评价提出的调整建议和相关要求对规划进行优化调整后,大城县金地工业聚集区总体规划实施从环保角度分析是可行的。 四、本环评报告书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具体形式的查阅方式和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后10日内,可按照下面提供的联系方式、地址到环评单位查阅本项目的环评文件,或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通过邮箱索取环评简本。 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廊坊市泓澈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博泓 联系电话:15631608605 电子邮箱:lfhchb@163.com 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河北省大城县权村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张主任 联系电话:13930600751 河北省大城县里坦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刘主任 联系电话:18033646195 河北省大城县臧屯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郭主任 联系电话:15350703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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