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远县吉运建材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碎石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宁远县吉运建材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碎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 一、项目名称和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宁远县吉运建材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碎石建设项目 工程概况:宁远县吉运建材有限公司矿山地址位于宁远县东溪街道办事处黄龙头村,总投资2900万元。该矿山属于新设矿山,矿山范围由4个拐点坐标圈定,面积为0.0491km2,开采标高为+425m~+375m,根据《宁远县吉运采石场露天开采工程安全设施变更设计》,将本项目矿区西北部林地设为禁采区,变更后开采范围由5个拐点坐标圈定,面积为0.0465km2。矿山设计露天开采,台阶式采矿,公路-汽车运输方案,年设计生产能力为30万t/a。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源储量报告,该采石场保有资源储量(122b)174.5万t,预计可采储量(122b)约171.01万t,根据设计规模年产30万t/a,服务年限约为5.7年。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预防对策、措施要点 项目内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项目内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回用于矿区洒水抑尘。淋滤水经排水沟收集淋滤水并引入沉淀池,经沉淀处理后由回用至采区、道路洒水抑尘。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 钻机钻孔采用湿式作业,减少粉尘的产生量,在爆破前、爆破后及时洒水降尘等措施,可大大减少爆破粉尘产生量,装卸区或采矿平台周围设置临时挡风设施,减小风速。对矿物及时清运,减少其堆放时间。通过控制车速和清扫路面,定期洒水控制运输扬尘产生。将破碎、筛分设备均进行密闭收尘,在破碎、筛分设备处设置抽风口,将含尘废气一起送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高空排放。密闭输送系统,并在胶带运输系统及下料口设置雾炮机进行喷雾洒水降尘。 剥离的表土置于排土场堆存,表土用于复垦;废夹石前期几乎全部用于矿区内建设运输便道,后期可作为普通建材或碎石出售,剩余部分用于用于矿区道路维护;除尘灰收集后作为粉料产品一起出售;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于垃圾桶中,集中收集后清运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沉淀池产生的底泥经干化后回填采坑,项目固废均可得到妥善处置,不会对环境造成明显的影响。机修过程中产生的废矿物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项目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爆破噪声及运输噪声,经过采取措施、距离衰减、绿化吸收后,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值(昼间≤60dB(A))。 即在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后,各种不利影响可以得到有效控制。 三、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宁远县吉运建材有限公司 联系人:欧阳彪 联系电话:13974645293 电子邮箱: 地址:宁远县东溪街道办事处黄龙头村 四、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机构:湖南博然创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湖南永州市冷水滩区颐园小区15号楼一层 联系人:韩工 联系电话:18974688157 五、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 建设单位委托——文件资料收集、勘察——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工程分析环境影响识别——环境影响评价——编写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评估——环保主管单位审查批复。 2、主要工作内容 阐明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分析预测项目施工期和运行期所产生的各类环境影响,针对不利影响提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六、公众参与的主要事项 1、对环境质量现状的认识; 2、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 3、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 4、公众对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时间 个人或单位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公众参与说明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本次公示时间为:2020年10月2日——10月9日。 宁远县吉运建材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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