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安市城乡建设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迁安市城中村改造项目凌庄地块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信息公示 迁安市城乡建设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第三方机构(河北地矿建设工程集团公司)承担《迁安市城中村改造项目凌庄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编制,报告编制工作已完成并通过专家评审。现对该项目的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 项目概况迁安市城中村改造项目凌庄地块,位于河北省迁安市迁安镇凌庄区域内,惠安大街和阜安大路交汇的东北角,北距惠民大街160m,东临和平路。项目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18°41'8.43",北纬:39°59'19.49",占地面积26211.5m2(合39.317亩)。该地块原为迁安镇凌庄城中村建设用地,2009年之前地块内均为村民居住民房,2010~2012年城中村改造,2013年完成改造,居民入住。现场踏勘时(2020年7月),地块现为城中村改造凌庄住宅小区-民安社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依据以上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其相关规范,迁安市城乡建设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决定对场地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由于本次地块现已开发利用改造成为住宅小区,故本次调查是按照开发利用的现状展开调查评估工作的。 二、调查内容 经招、投标,河北地矿建设工程集团公司承担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接受委托后,立即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该场地进行了现场踏勘、收集了相关资料,对资料进行了深入分析,并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发布稿)》(环保部 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发布稿)》(环保部 HJ25.3-2019)、《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及本项目污染识别结果,确定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方案。本场地初步调查采用系统布点法,根据地块形状及现场情况,在场地内设置了6个土壤采样点,相邻地块南侧原土出露位置设置1个土壤采样点。共采集分析土壤样品18组(含2组平行样)。委托通标标准技术服务(天津)有限公司进行取样和检测。 三、调查结果根据调查检测结果,本次识别的特征污染物均未超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场地达到居住用地标准,因此本场地可作为居住用地,可用来建设住宅及相应服务设施。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发布稿)》(环保部 HJ25.1-2019),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到此阶段(技术路线第二阶段)结束,无需启动风险评估。 公众可在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采取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来电等方式与本项目建设单位或承担本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的专业测评机构进行联系或获取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详细资料,并热诚欢迎广大公众对本项目提出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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