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社旗县乘风集团有限公司疑似污染地块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河南省社旗县乘风集团有限公司疑似污染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第一阶段包括人员访谈、现场勘查、污染识别;第二阶段工作包括样品采集、样品检测,并对数据进行分析识别,进而对地块情况进行评估,编制报告。 调查目的:根据河南省社旗县乘风集团有限公司疑似污染地块曾经开展的各类生产活动,特别是可能造成污染的生产活动进行调查,明晰企业生产活动等可能污染场地土壤的途径,分析污染场地的环境污染因子,并进行现状调查,在对场地土壤、地下水进行环境质量评价基础上,针对河南省社旗县乘风集团有限公司疑似污染地块规划用地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安全隐患的区域提出针对性建议及措施,为该地块后续开发利用决策提供依据。 土壤、地下水采样检测工作:本地块采样工作,结合历史用地类型、不同功能区并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 25.2-2019)进行布点和采样,该地块共布设土壤16个采样点(地块内13个、地块外3个对照点),采集样品46个,地下水3个采样点。 评价标准:根据《社旗县城乡总体规划(2016-2030)》,该区域未来用地方式为一类工业用地,本次调查土壤检测项目评价标准参照《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场地土壤环境风险评价筛选值》(DB11/T811-2011)工业/商服用地标准,地下水检测项目评价标准参照《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标准限值进行评价。 结果和结论: (1)本次调查,土壤样品实验室分析因子包括重金属类、挥发性有机物和半挥发性有机物等。本次调查16个(地块内13个,地块外3个)监测点位不同深度样品中均未出现超标现象,均不超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筛选值(第二类用地)标准要求以及氟化物不超出北京市地方标准《场地土壤环境风险评价筛选值》(DB11/T811-2011)表1工业/商服用地标准限值要求。 (2)本场地所布设的3个地下水监测点位各监测指标均未超标,均不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要求。 本地块内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及半挥发性有机物等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筛选值(第二类用地)以及氟化物不超出北京市地方标准《场地土壤环境风险评价筛选值》(DB11/T811-2011)表1工业/商服用地标准限值要求,地下水均不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要求。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地块内污染物的浓度未超过国家相关标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因此,河南省社旗县乘风集团有限公司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结束,不需要进行详细采样调查、风险评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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