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市城区“一江两岸”二期工程建设项目正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对该项目情况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和概要 阳春市城区“一江两岸”二期工程建设项目为了加快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区防洪工程配套设施,同时该项目是配套一河两岸工程项目而建设。 本项目建设势在必行,其建设内容及规模:漠阳江两岸道路总长8520米,铺设排水、排污箱涵8520米,绿化面积51120m2,种植人行道树1260棵,安装路灯、景观灯940盏,东西两岸设计起点位于二桥,东岸设计终点为人民桥,西岸设计终点为周屋寨附近(见平面布置图),项目总投资为29356万元。 该项目已获得阳春市发展和改革局立项(春发改资【2009】108号)及阳春市建设局的用地许可(见附件),该项目建设迫在眉睫,正在开展初步设计及项目相关报批手续工作。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详见报告书简本。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详见报告书简本。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报告对建设项目拟建线路及其周围地区进行了环境质量现状监测、调查与评价;对项目的排污负荷进行了估算,利用模式模拟预测了该项目运营期对周围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并提出了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及对策;对本项目的风险影响进行了定性与定量分析,提出了风险事故防范与应急措施;对本项目进行了公众参与调查。 综上所述,建设单位必须严格遵守“三同时”的管理规定,完成各项报建手续,落实本评价报告中所提出的环保措施和建议,同时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废气及噪声的治理工作,环境保护治理设施必须经过有关环保管理部门的认可和验收,生产方可正常营运,同时加强大气污染物排放、水污染物及厂界噪声达标排放监控管理,做到达标排放,特别是大气污染物排放的监控管理,确保本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不因本项目的建设而受到不良影响,真正实现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的可持续协调发展。项目建成后,进一步提高清洁生产水平,使项目建成后对环境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加强风险事故的预防和管理,认真执行防治车辆的油品、化学危险品泄漏各项措施,严格执行“减小事故危害的措施、应急计划”,避免污染环境。在完成以上工作程序和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的基础上,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5、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及公众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①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查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直接到评价单位深圳市环境工程科学技术中心查阅报告书简本、在其网站下载简本,直接跟建设单位、环评单位联系,索取简本或补充信息。 ②公众查阅报告书简本及索取补充信息的时间为2010年10月09日~2010年10月18日,查阅期限:10个工作日内。 6、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①范围:项目建设场地周边居民,周边企事业单位、关心本项目公众或项目 ②主要事项:本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主要影响因子、影响程度,并征求相应的意见或建议。 7、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①以书面形式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提交意见书; ②以电话形式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反馈意见。 7、联系方式 阳春市市政管理局 电话:0662-7744755 地址:阳春市兴华路226 深圳市环境工程科学技术中心(国环评证:乙字第2831号) 电话:0755-22665130转8516
传真:0755-26995560 电子邮箱:szhkzx@qq.com 总部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道中国科技开发院孵化楼四楼 联系人:刘 工 8、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10年12月09日~2010年12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