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台县纺织厂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第五十九条第二款“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本地块规划为住宅用地,为了保证该地块的安全利用,按照国家生态环境部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环境管理要求,鱼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济宁市铭睿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开展该地块场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信息进行如下公示: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鱼台县纺织厂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2、项目地址:调查地块位置位于山东省济宁市鱼台县花园路南侧,湖凌四路东侧,湖凌三路西侧。 3、调查范围:调查地块位置位于山东省济宁市鱼台县花园路南侧,湖凌四路东侧,湖凌三路西侧,面积59954.90平方米(89.93亩)。 二、调查方案 调查地块面积59954.90m2(89.93亩),应至少布设6个土壤采样点。根据调查地块土地使用功能,调查地块分为生产区、办公区、生活区。拟于生产车间布设2个土壤监测点位,锅炉堆煤场布设1个土壤监测点位,仓库布设1个监测点位,办公区布设1个土壤监测点位,生活区布设1个土壤监测点位。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 25.2-2019)6.1.1.42)要求,结合本地块实际(由于本地块外部区域的四个垂直轴向上,除南侧地块无明显建筑物外,其他方向均存在大量建筑物,无法等距离设置)拟仅在北、东、南、西侧均布设1个对照点,共计4个对照点。调查地块内拟布设1个地下水监测点位,地下水流向上游西北处250m拟布设1个地下水监测点位。综上所述,本次场地调查拟布设10个土壤采样点位,2个地下水监测点位。 三、调查结论 本次现场调查检测共设置了10个土壤采样点,和2个地下水采样点。土壤环境状况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地下水除地质原因外,其余指标均符合标准要求。该地块可用于居住用地开发利用。 四、地块责任人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鱼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张聪 联系电话:15965109299 五、 地块环境调查报告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济宁市铭睿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魏然 联系电话:15153766336 六 、信息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0年10月15日-10月21日(7天)。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对公示项目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以传真、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向我单位提出意见,并提出异议理由及相关证明材料。单位意见请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个人意见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 鱼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10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