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安金振雄农牧有限公司养猪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相关要求,现将我公司投资建设的“隆安金振雄农牧有限公司养猪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信息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隆安金振雄农牧有限公司养猪场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南宁市隆安县那桐镇镇流村 建设性质:新建 总 投 资:3000万元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占地约93.2375亩,拟建猪舍16座,用地面积17814m2,厂区内通道用地面积4918m2,检验检疫监测用房1座,用地面积368m2,消毒室1座,用地面积276m2,无害化处理用房1座,用地面积71m2,污水处理系统一套,总用地面积5735m2。 项目配套自动化饮水系统、自动控温系统,清粪拖拉机、运输车及其他仪器设备;同时新建办公生活区、无害化处理、粪污处理设施及供水供电等辅助设施。项目建成后存栏商品肉猪20000头,年出栏商品肉猪40000头。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查阅方式和途径 公众如果需要查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咨询项目有关信息,可向建设单位或者承担评价工作单位来电、来信咨询,或者在本次公示网站查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见附件1)。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受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项目实施建设的单位和个人。鼓励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外的单位和个人参与。 四、工作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如果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有意见和建议,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网站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或者在本次公示网站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附件2)。 五、工作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将公众意见表以写信、发电子邮件或当面递交等形式反映给建设单位。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七、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彭主任 18376823431 2、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罗工15240651637 (邮箱:772873459 @qq.com) 建设单位:隆安金振雄农牧有限公司 日期:2020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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