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岳峰集团环保新材有限公司扩建年产3万吨热塑性弹性体复合材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江西岳峰集团环保新材有限公司扩建年产3万吨热塑性弹性体复合材料项目已委托南昌民圣环保服务有限公司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等相关文件要公告如下内容: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江西岳峰集团环保新材有限公司扩建年产3万吨热塑性弹性体复合材料项目 项目概要:项目属于改扩建项目,总投资25995.35万元,位于萍乡陶瓷产业基地(萍乡湘东产业园)。现有项目已获得环评批复和验收批复,扩建项目占地20.08亩,新建生产厂房和仓库,扩建项目完成后,新增2万吨丙烯酸酯橡胶ACM和年产1万吨高端尼龙热塑性弹性体复合材料生产线,达到年丙烯酸酯橡胶2000t、高端尼龙热塑性弹性体复合材料10000t。项目年工作300天,新增劳动定员40人。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江西岳峰集团环保新材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萍乡陶瓷产业基地 联系人:曾建波 电话:15083897666 邮编:337016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编制单位:南昌民圣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昌市青云谱区建设路333号 联系人:方工 联系方式:13387087678 电子邮件:331097629@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现根据建设项目的建设情况,征求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填写公众意见表。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网络等方式,向我公司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填写公众意见表,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地方政府及其环保主管部门提交公众意见表,也可直接交至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江西岳峰集团环保新材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2020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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