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相关规定,现将内蒙古阿拉善盟鸿远金属有限责任公司铜多金属矿30万吨/年选矿厂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内蒙古阿拉善盟鸿远金属有限责任公司铜多金属矿30万吨/年选矿厂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建设内容:建设30万吨/年选矿厂,配套建设尾矿库,有效库容83.53×104m3。 项目位置:阿拉善左旗洪格日鄂愣苏木(原红古尔玉林苏木)境内。 项目时限:建设起止年限2020-2022年。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名称:内蒙古阿拉善盟鸿远金属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单位联系人:李洪波 单位联系方式:13863821862 单位地址:阿拉善左旗洪格日鄂愣苏木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甘肃宜尚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街道通渭路1号18层1单元001号1813室 联系人:王工 单位联系方式:13847195711 四、公众意见表: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告后,公众可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反馈意见和信息填写完整后,扫描发至评价单位邮箱或以书面形式提交给建设单位联系人。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0年10月27日~2020年11月9日(共十个工作日)。 内蒙古阿拉善盟鸿远金属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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