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建投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察哈素矿井及选煤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国电建投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察哈素矿井及选煤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国电建投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察哈素矿井及选煤厂 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乌兰木伦镇 公示内容:国电建投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察哈素矿井及选煤厂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固体废物部分),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2020年11月4日至12月1日),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建设单位联系人:冯兰兰 联系电话:15690970236 附件1:国电建投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察哈素矿井及选煤厂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 (固体废物部分)(公示稿) 附件2:国电建投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察哈素矿井及选煤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附件3:国电建投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察哈素矿井及选煤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