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市狮子庵水电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文件的要求,现将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1、项目名称:吉首市狮子庵水电站项目 2、建设单位:吉首市狮子庵水电站 3、项目概况:吉首市狮子庵水电站位于湖南省湘西自治州吉首市峒河街道狮子庵,电站所在流域为峒河,峒河属沅江水系,发源于湖南省花垣县的老人山,河源至吉首水文站干流长62.2km,控制流域面积769km2,加上吉卫排洪渠后为778km2。沿程汇入峒河的较大支流工11条,其中大龙洞阴河、小龙洞河、牛角河、洽比河、龙舞河面积较。该工程从1960年7月竣工投入使用。该工程主要有过水土坝一座,最大坝高8m,电站厂房300m2,400m引水渠一条(宽5m,深3.5m,设计引水流量23.68m3/s)以及一座调压室组成。本工程平均发电量可达600.8万kW·h,装机利用小时达到4005h,工程总投资545.3万元。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吉首市狮子庵水电站 2、项目工作联系人:向总 3、联系电话:13100274730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1、评价单位:湖南瑾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联系人:雷工 3、联系电话:17608442457 4、邮箱:991154188@qq.com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一)范围:受本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二)主要事项: (1)公众对本项目的主要态度; (2)公众认为项目建设期及运营期主要的环境影响; (3)公众对项目的环保治理措施方面有何意见和建议; (4)公众对项目的其他意见和建议等。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项目环评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将填写好的公众意见表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在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内提交到我公司,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建设单位:吉首市狮子庵水电站 2020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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