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莞市华阳洗涤用品有限公司迁扩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的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东莞市华阳洗涤用品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东莞市华阳洗涤用品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 二、建设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清溪镇渔梁围利晖路22号2号楼102室(厂址中心坐标:北纬22°48'44.73";东经114°10'56.48") 三、建设单位:东莞市华阳洗涤用品有限公司 四、建设内容:东莞市华阳洗涤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 位于广东省东莞市清溪镇渔梁围利晖路22号2号楼102室(厂址中心坐标:北纬22°48'44.73";东经114°10'56.48"),为迁扩建项目,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MA4UQ7UA5T。项目总投资80万元,环保投资3万元,占地面积1500m2,建筑面积1500m2,主要从事洗涤剂的加工生产,年产洗涤剂150吨。项目主要生产设备有:去离子水制备机1套、不锈钢搅拌器1台、自动灌装机1台、不锈钢搅拌桶10个、洗桶机1台、原料储存桶3个、静置罐2个、电烤箱1台等(具体生产设备详见该项目报告表)。项目员工人数为10人,均不在项目内食宿,全年工作300天,每天1班,每班8小时。 五、验收范围:本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范围为东莞市华阳洗涤用品有限公司的主要建筑,所有生产设备及相应的废水、废气、噪声、固废治理设施。 六、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1、废水:项目洗桶用水回用于搅拌工序,不外排;纯水制备系统尾水产生的浓水属清净下水,经市政管网引至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排放至市政污水管道,然后引至东莞市清溪厦坭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项目无废气的产生及排放。 3、噪声:通过对噪声源采取适当降噪、墙体隔音、减振、吸声、消音等治理措施。 4、固体废物:项目废包装袋经收集后交专业公司回收处理;旧原料包装桶收集后交回供应商并重新用于原始用途;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 七、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项目废水、废气、噪声、固废已按照环评文件要求落实,根据广东华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23日出具的《东莞市华阳洗涤用品有限公司验收检测报告》(2020101305),项目生活污水、噪声排放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公示时间:2020年11月5日-2020年12月2日(共20个工作日) 东莞市华阳洗涤用品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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