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至此终年 于 2020-11-5 16:24 编辑
樱花卫厨(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中水回用技改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件第十一条规定,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报告,公示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樱花卫厨(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中水回用技改项目已于2020年10月26日通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并取得验收组验收合格的意见,现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予以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樱花卫厨(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中水回用技改项目; 建设性质:技改; 实际投资总额:总投资109万元,环保投资109万元,环保投资占比100%; 建设内容:年处理废水23166吨; 建设地点:江苏省昆山市青阳南路1号。 二、项目变更情况 与环评报告表比较,本项目工程建设未发生重大变动,可纳入验收。 三、验收监测情况 樱花卫厨(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委托谱尼测试集团江苏有限公司进行了监测,监测日期为2020年8月27日-2020年8月28日,监测情况如下: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生活污水总排口中pH值、COD、SS、动植物油排放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NH3-N和TP排放浓度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生产废水总排口中pH值、COD、SS、TP排放浓度与原环评一致,满足光大水务(昆山)有限公司接管浓度,其中SS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B等级限值要求。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不涉及生产废气,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食堂油烟废气,废气经油烟净化系统处理后排放浓度可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表2中的中型餐饮企业标准。 (3)厂界噪声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不涉及高噪声源,昼间所测点位厂界环境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废膜、废石英砂和废活性炭暂未更换,但已签订处理协议,委托苏州市荣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除此之外,实际因增设隔油池会产生餐厨垃圾和隔油池废油,由昆山开发区志刚废油脂收购站进行处置。固体废物全部处理,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5)总量控制指标 本项目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中废水量的排放量符合环评中总量控制指标;食堂油烟的排放量符合环评中总量控制指标。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20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索取更多相关补充信息。 自主验收公示期:2020年11月15日至12月2日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本项目公众参与调查的对象主要是在附近居住的公众。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向建设单位提出,并留下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地址。 六、建设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樱花卫厨(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張工 联系方式:135848006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