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弘昇再生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年产20000吨塑料颗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本项目为吉林市弘昇再生物资回收有限在吉林市化学工业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建设废塑料再生颗粒加工项目。本项目占地面积500m2,租用现有吉林市世纪农药厂厂房,购置破碎机、一体化清洗烘干机、塑料造粒机等生产设备,形成废塑料再生颗粒加工生产线1条,年产量20000t。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环保措施概述 1、废气:项目不设置食堂,无食堂油烟产生。生产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由1根15m高烟囱排放。无组织非甲烷总烃及颗粒物,采取封闭厂房,加强通风的措施。 2、废水:项目运营期员工生活污水、地面清洗水排入污水管网,经吉化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松花江。清洗废水经过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生产。 3、噪声:主要噪声源为各类风机、水泵、生产设备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项目在选用噪声较小的新型设备基础上,将生产设备尽量安置在厂房内,并对设备进行基础减振、安装消声器等隔声、降噪措施。通过以上降噪措施能大幅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为废滤网、不合格产品、废活性炭及员工生活垃圾。废滤网集中收集后,交由厂家回收处理。不合格产品,全部重新记性热熔制粒;废活性炭属于危废,应交有资质部门处置;生活垃圾送指定垃圾点,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委托环保单位进行减量化处理,处理后的泥饼,外售给当地绿化公司,用作肥料的生产。 三、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即日起,公众可通过信函(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卫星路6520号星城国际大厦A座,电话: 18743280605、收信人 姓名:张瑞范)、电子邮件(317253613@qq.com)或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以方便对您提出的意见进行及时回复。 公示时间:2020年11月6日2020年至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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