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岳峰集团环保新材有限公司扩建年产3万吨热塑性弹性体复合材料项目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等相关文件,现将我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进行第二次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属于改扩建项目,总投资25995.35万元,位于萍乡陶瓷产业基地(萍乡湘东产业园)。现有项目已获得环评批复和验收批复,扩建项目占地20.08亩,新建生产厂房和仓库,扩建项目完成后,新增2万吨丙烯酸酯橡胶ACM和年产1万吨高端尼龙热塑性弹性体复合材料生产线,达到年丙烯酸酯橡胶2000t、高端尼龙热塑性弹性体复合材料10000t。项目年工作300天,新增劳动定员40人。 二、主要环境影响、治理措施及评价结论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废气主要为ACR生产烘干废气、MBS生产烘干废气、高端尼龙热塑性弹性体生产烘干废气;固废主要为布袋除尘器回收粉尘、废包装材料、生活垃圾等。 1、ACR生产不凝有机废气与烘干过程中产生的粉尘一并经过布袋除尘器+UV光解处理后外排;MBS生产不凝有机废气与烘干过程中产生的粉尘一并经过布袋除尘器+UV光解处理后外排;高端尼龙热塑性弹性体生产不凝有机废气与烘干、包装过程中产生的粉尘一并经过布袋除尘器+UV光解处理后外排。项目外排废气均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2部分:有机化工业》(DB36/1101.2—2019)中标准,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二级标准,外排废气对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入湘东区陶瓷基地污水处理厂,最终废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排放标准入下埠河。项目废水对受纳水体影响较小。 3、固体废物。根据项目在现阶段的固体废物处理意向,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袋除尘器回收粉尘返回利用,废包装材料由原料厂家回收。各固体废物均按国家要求妥善处理。 在采取报告书所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情况下,各类污染物可达标排放,其影响可被环境所接受。只要切实有效地实施该建设项目的设计方案,达到设计要求,同时在项目建设期及建成服务期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要求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则建设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将得到应有的保证。拟建项目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是可行的。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有可能受本项目环境影响的单位与个人。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 现有项目是否对您的生活造成影响?
(2) 您所在地区环境现状如何,主要有哪些环境问题?
(3) 您认为本项目运行中,建设方应该加强哪方面的管理?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索取的方式和公示期限
公众(单位或个人)可在本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将意见反馈给我公司或环评单位。
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索取途径: 见附件 现根据建设项目的建设情况,征求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填写公众意见表。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1)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江西岳峰集团环保新材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萍乡陶瓷产业基地 联系人:曾建波 电话:15083897666 邮编:337016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和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南昌民圣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昌市青云谱区建设路333号 联系人:方工 联系方式:13387087678 电子邮件:331097629@qq.com
江西岳峰集团环保新材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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