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海华府”项目 (二期)7号和8号住宅楼、8号住宅楼附属商铺、24号和28号商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山海华府”项目 (二期)7号和8号住宅楼、8号住宅楼附属商铺、24号和28号商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公示 “山海华府”项目 (二期)7号和8号住宅楼、8号住宅楼附属商铺、24号和28号商铺位于乐怡路以北、乐宾路以南、龙平南路以东、昌平路以西,建筑基底面积2728.2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30770.47平方米。地上建筑物为7号和8号住宅楼、8号住宅楼附属商铺、24号和28号商铺。本次验收不包括地下室。 按照有关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规定,湛江冠通投资有限公司根据有关验收监测报告规范要求,编制完成《“山海华府”项目 (二期)7号和8号住宅楼、8号住宅楼附属商铺、24号和28号商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10月1日起实施)、《湛江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湛江市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指引(暂行)的通知》(湛环[2017]577号)等有关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要求,现将《“山海华府”项目 (二期)7号和8号住宅楼、8号住宅楼附属商铺、24号和28号商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山海华府”项目 (二期)7号和8号住宅楼、8号住宅楼附属商铺、24号和28号商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具体内容见附件)进行公示。 本项目验收报告公示期为20个工作日(从2020年11月 13日至2020年12月10日)。公众可采取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方式,向建设单位、验收调查单位联系人发表对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意见及看法。 建设单位、验收调查单位将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作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附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湛江冠通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土生;联系电话:13822582721 通讯地址:湛江市开发区乐怡路20号 环保投诉热线:12345 2020年11月13 日 附件1:“山海华府”项目 (二期)7号和8号住宅楼、8号住宅楼附属商铺、24号和28号商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 附件2:“山海华府”项目 (二期)7号和8号住宅楼、8号住宅楼附属商铺、24号和28号商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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