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liangsheng 于 2020-11-17 10:58 编辑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0年11月12日受于田县兰干荒地砂料厂的委托,新疆鑫旺德盛土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承担了“于田县兰干荒地砂料厂建筑用砂矿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中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一次公示。公告信息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工程名称:于田县兰干荒地砂料厂建筑用砂矿建设项目 2、建设性质:新建 3、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于田县城西南方向,直距26千米处,方位259°。项目中心地理坐标经度:81°22′47.89",纬度:48°41′41.40"。 4、项目总投资:150万元。 5、项目概况:本项目采用凹陷露天开采方式,自上而下水平分层台阶式的采矿方法。年开采建筑用砂石矿4万m3。开采年限为3年。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于田县兰干荒地砂料厂 建设单位地址:新疆和田地区于田县兰干乡荒地农场赛格孜库勒 建设单位联系人:喀迪尔·阿西木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13999437496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新疆鑫旺德盛土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评价单位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西一巷3号汇丰小区1栋12M室 评价单位联系人:梁工 评价单位联系电话:0991-8876862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于田县兰干荒地砂料厂 2020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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