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五通桥区明阳农牧有限公司新建养殖场项目 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等相关规定,现将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内容第二次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简介 项目名称:乐山市五通桥区明阳农牧有限公司新建养殖场项目 建设地点:乐山市五通桥区牛华镇真武村 建设内容:年出栏14000头生猪养殖建设项目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废气 恶臭气体污染源主要由猪舍、储粪池各个构筑物等散发出来的。恶臭气体的主要成分NH3、H2S等,由于尿、粪经储池发酵后用作农家肥。同时对猪舍等构筑物进行定期通风,加强空气流通并定期喷洒除臭剂,减少恶臭气体对环境的影响。 2、废水 本项目养殖过程中产生猪尿,排入储尿池中,定期农地灌溉;有少量生活污水产生,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不会对地表水环境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 3、固废 生活垃圾设固定堆放点,定期清理;产生的猪粪便发酵后定期还田,用于农肥;病死猪采用安全填埋的方式;防疫废物由防疫部门统一带走;经上述方法处理后,固体废物不产生二次污染。 4、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猪叫、各种泵类及风机等,建议选购低噪音变频设备,从源头上控制设备声级的产生,设隔离操作间,墙壁安装吸声材料,设备底部加减振垫,风机口安装消声器等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三)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要点 综上所述,拟建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规划;项目运营期三废治理措施有效可靠,污染物达标排放;符合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的原则。项目选址可行,只要认真落实环保措施,真正做到“三同时”,该项目建设对环境产生影响不大,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征求公众参与的主要事项 此次公告旨在了解公众对评价区域内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噪声等影响居民生活的主要环境要素的认知情况,对该项目建成投产后对当地经济发展、周围居民生活影响的态度以及是否赞成该项目的建设。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拟在发布此信息公告后,公众在了解基本信息后可以寄信、打电话、发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自己的看法和建议。 (七)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乐山市五通桥区明阳农牧有限公司 联系人:兰俊强,电话:18990655838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四川铸创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崔工,电话:15982312684 电子邮件:157442063@qq.com (八)公示链接 征求意见稿网址: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8nFaTN5pfJObNvMAMzhl2Q 提取码:b7ow 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A8aT4YAF7KhJ4R2b1BRT9g 提取码:6og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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