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土县苗圃基地建设项目于2019年5月开工,属于未批先建项目,阿里地区生态环境局日土县分局己经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并责令其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等有关规定,2019年9月日土县扶贫开发有限公司委托拉萨盛新聚环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承担《日土县苗圃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阿里地区生态环境局于2019年11月11日对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批复(阿环审【2019】97号),从环境保护角度,同意本项目建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按照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的要求,本项目需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工作,编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为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对本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提供技术依据。 (一)建设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日土县苗圃基地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日土县日松乡甲岗村 建设单位:日土县扶贫开发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拉萨盛新聚环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投资:本项目总投资2999.44万元。其中实际环保投资共计15万元,占总投资的比例为0.5%, 该项目主要建设用地面积1931.74亩。具体内容为:土地平整723090m2、客土 216927m3田间道路5890m、新建机井4眼、机井房4座、新建田间钢筋混凝土主渠5059m、新建田间钢筋混凝土支渠4586m、排洪渠783m、渡槽21m、新建挡水溢流坝1座、新建 引水干渠901m、种苗303000棵、护栏网4775m、管理用房1座,大门1座。 (二)竣工环保验收工程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接到委托后,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生态影响类》(HJ/T394-2007)的要求,本工程验收调查工作分为准备、初步调查、编制实施方案、详细调查、编制调查报告五个阶段。 ⑴ 准备阶段:收集、分析项目有关的文件和资料,了解工程概况和项目建设区域的基本生态特征,明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有关要求,制定初步调查工作方案。 ⑵ 初步调查阶段:核查项目设计、建设变更情况及环境敏感目标变化情况,初步掌握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要求的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与主体工程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完成及运行情况和生态保护措施执行情况,获取相应的资料。 ⑶ 编制实施方案阶段:确定验收调查标准、范围、重点及采用的技术方法,编制验收调查实施方案和验收监测实施方案。 ⑷ 详细调查阶段:调查项目建设期和运行期造成的实际环境影响,详细核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初步设计文件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运行情况、有效性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有关要求的执行情况,对项目现场进行详细调查核实。 ⑸ 编制调查报告阶段:对项目建设造成的实际环境影响、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调查分析,针对尚未达到环境保护验收要求的各类环境保护问题,提出整改与补救措施,明确验收调查结论,编制验收调查报告文本。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可以就本项目在运营过程中,可能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发表自己的意见和看法,主要可关注如下一些问题:项目的建设对区域环境的影响如何、对敏感目标的生活影响如何;是否同意项目的建设;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及建议等。 (四)征询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五)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日土县扶贫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次仁占堆 电话:15339791765 竣工环保验收机构:四川达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苏勇 电话:13658997579 日土县扶贫开发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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