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陈cy 于 2020-11-25 13:05 编辑
青岛禹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禹洲朗廷府(J26-16-445)地块位于青岛市即墨区通济街道,四至范围为北至湘江三路,东至石林一路,南至淮涉河一路,西至海尔产城创翡翠公园项目(在建)。总用地面积为97953m2(合147亩)。项目地块中心坐标为经度:120.405687° 纬度:36.379624°。 2002年之前,调查地块为店子村和黄丹岘村农用土地及道路、沟渠等。2003~2016年地块内西南角区域为店子村村委会办公室;2002~2015年地块内东南角区域为青岛科美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北区生产厂房,主要用于生产拖车零部件,期间于2013年停产,2016年5月厂房完全拆除并收归国有建设用地。2016年5月~2019年4月,地块闲置(为空地)。2019年1月调查地块由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即墨分局出让给宏海发展有限公司,后根据合同补充协议土地权属人变更为青岛禹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根据青岛市即墨区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查地块现规划为商住用地。青岛禹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9年5月在调查地块内开工建设禹洲朗廷府项目,规划建筑物包括29栋高层住宅楼(已建成)、6栋1-2F层商业网点(已建成)、1F层地下车库(已建成)以及1栋3F层幼儿园(待建设,现状为施工人员生活区,含两座2层临时板房)等。调查地块现状已无原始地块样貌,主体建筑已完成封顶,路面多数已硬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等相关文件要求,受青岛禹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青岛理工大学于2020年9-10月组织技术人员对地块内及相邻地块历史发展等进行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和相关资料收集、核实与分析工作,并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等相关技术导则要求,进行《青岛禹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禹洲朗廷府(J26-16-445)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编制。 本次调查地块内土壤样品实际采样点共计10个,对照点位为地块内北部农田区(历史无工业活动)。地块布点和采样深度满足《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环保部公告2017年第72号发布)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 25.2-2019)中原则要求。地块内调查区域划分为“一般关注区域”(历史农田区)、“重点关注区域”(历史工业生产区),其中“重点关注区域”地块划分构筑物为单元,包括历史企业的模具车间、物料车间、冲压车间、机械加工车间、焊接车间、锻造车间和仓库等区域。调查地块内土壤监测点位的布设同时考虑地块历史工业生产活动情况和地块内现状规划建筑物的已建成情况,并按HJ 25.2-2019的调查要求,采样深度至强风化岩层。土壤监测因子包括《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45项基本因子和pH、锌及石油烃(C10~C40),共计48项。共采集土壤样品29(+4)个(4个现场平行样),并全部送检。检测结果显示:土壤样品中重金属(7项)、有机物(27+11项)、石油烃(C10~C40)均满足GB 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要求;锌的风险可接受。 本次调查共在地块内布设4个地下水监测点位,现场实际钻探取样时,各地下水监测点位均钻探至强风化岩层(最大钻探深度3.5m),但均未见地下水。这与调查地块的地勘结果一致,该地块地勘实际钻孔深度为10.0~15.0m,勘深均最大揭露至中风化煌斑岩层(该层最大揭露厚度8.8m),均未揭露地下水。根据水文地质资料和调查了解,地块内地下水受大气降水影响明显,地块呈西北高东南低,雨季时雨水自西北往东南流淌,地下水位处于土岩交界处,枯水期时无地下水赋存,无地下水补给源。故调查地块内无法布设浅层地下水井进行地下水监测。本报告不做地下水结果分析。 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导则规定,青岛禹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禹洲朗廷府(J26-16-445)地块土壤环境状况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锌的风险可接受。故本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满足商住用地要求,无需开展后续土壤环境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 《青岛禹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禹洲朗廷府(J26-16-445)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见附件。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等形式将意见反馈,也可以向建设单位或编制单位的联系人,当面反馈意见。 场地调查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抚顺路11号 联系人:李工 电话:15763989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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