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帖最后由 朽木已成舟 于 2020-11-27 15:06 编辑 
 
   大同市御河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工程(御河入桑干河段河道整治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令2018年7月发布的《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2019年1月1日实施)规定,现将大同市御河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工程(御河入桑干河段河道整治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大同市御河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工程(御河入桑干河段河道整治工程)    建设内容及规模:河道治理全长13.5km,起点位于大秦铁路桥,终点位于利仁皂村处;主要建设内容为河道整治工程、生态修复工程、防护工程。    建设单位:永定河流域投资有限公司大同分公司    项目投资:总投资6803.34万元    建设性质:新建    二、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永定河流域投资有限公司大同分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武振文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13133121341    三、评价单位    评价单位名称:山西瑞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评价单位联系人:刘总    评价单位联系电话:13546720948    电子信箱:337112901@qq.com    四、工程主要污染影响及防治措施概述        工程施工中产生的废水、废气、扬尘、噪声和固体废弃物,会对施工区域局部的生态环境、水环境、声环境、环境空气产生影响;工程开挖、占地、取土、弃渣会破坏地表植被、新增水土流失。项目环境保护措施汇总见表1。 表1      工程环保措施汇总表 |  |  |  |  |  |  | 优化工程设计;做好施工组织;控制施工活动范围;优化工程施工时序;利用已有资源;加强防范有害生物入侵 |  |  | 保存熟化土,用于后期植被恢复;及时恢复植被选择适宜的恢复物种,根据立地条件进行植被恢复 |  |  |  |  |  |  | 优化施工工艺,减轻施工影响;加强宣传和警示,提高施工人员生态保护意识;加强施工期生态监测、和监理,提高施工过程中保护;加强水生生物临时救护和应急措施 |  |  | 实施人工增殖流放,已补充鱼类群体;开展沿岸带植被恢复,进行生境修复 |  |  |  | 施工营地设隔油池+沉淀池,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  |  | 生活区设置化粪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可以作为施工营地附近灌木和草地的浇灌用水 |  |  |  | 施工过程中严格管理,源头控制,减少污染物的泄露;一旦出现大面积污染,及时截断污染扩散途径,原地净化处理,排除污染源;建筑垃圾及其它固体废物统一堆置,统一处理,做好防渗和污染处理。 |  |  |  | 在施工场地背河一侧设置连续围挡,围挡设置高度不低于1.8m;沙、石等散体建筑材料和土方要采取表面遮盖等防扬尘措施;施工现场定期喷洒,保证地面湿润,不起尘;出现五级及以上大风天气,减少易产生扬尘污染的土方开挖、回填、转运作业;对拟作业的土方事先采取增加土方湿度的处理措施,以有效减少扬尘污染;拆除作业前及作业过程中应当采取喷淋降尘措施;建筑材料、构件、料具应按照施工总平面图划定的区域堆放整齐;易产生扬尘污染的基础土方施工,应当采取降尘防尘措施,多余土方应及时清运出场。 |  |  | 选用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使用符合标准的油料或清洁能源,使其排放的废气能够达到国家标准 |  |  |  | 优先选择低噪设备,加强设备养护;在靠近敏感点的施工边界一侧设置声屏障;错峰施工,避免大量施工机械的密集施工;振动大的机械设备使用减振机座降低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夜间施工。 |  |  | 加强施工管理及环保宣传教育;工程材料运输车辆在经过道路沿线的敏感点时,不得鸣笛;行驶速度不应超过20km/h;加强道路的养护和车辆的维护保养,降低噪声源;各施工公路沿线加强行道树种植与养护,从传播途径上控制交通噪声影响;使用的车辆必须符合《汽车定置噪声限值》(GB16170-1996)和《机动车辆允许噪声标准》(GB1495-79)。 |  |  |  | 集中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禁止随意排放。施工营地设置垃圾桶,安排专人负责生活垃圾的清扫和转运 |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地方相关规划,选址及平面布置合理,项目在施工期产生的各种污染物均采取了有针对性的治理措施,经过环境影响分析,在采取这些有效治理措施后,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各种污染物均能够达标排放,不会对区域环境的质量产生过大影响。只要建设单位认真落实本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各种环保治理措施和建议,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可行。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主要是针对环评报告中的现状调查、环境影响预测结果、污染防治措施和评价结论的可行性和可靠性提出公众意见,特别请相关公众对本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的先进性、适用性、有效性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书信和填写问卷调查等形式提供意见。    七、查阅方式和途径   公众参与意见表链接:https://pan.baidu.com/s/1epdSoK0PGlg06z9oGgtBdQ提取码:zsmg     环评报告征求意见稿链接:https://pan.baidu.com/s/1rGurOpNWLOgfvUBXCnJ8Pg提取码:btsa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与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信函或其他合理的方式向建设单位及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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