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东晨物流器具有限公司年产三千台物流台车及四十吨金属构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公示 前言:据环保部2017年11月20日发布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 4号)中相关规定,对广州市东晨物流器具有限公司年产三千台物流台车及四十吨金属构件建设项目的竣工情况进行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环境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建设地点、内容及规模 广州市东晨物流器具有限公司位于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瑶田村上田塘坣下工业路1号6栋自编01建设广州市东晨物流器具有限公司年产三千台物流台车及四十吨金属构件建设项目,主要从事物流台车及金属构件生产,年产3000台物流台车及40吨金属构件。项目占地面积为3680m2,建筑面积为3344m2,总投资500万元,其中拟用于污染防治资金30万元。 二、项目生产产生的污染物及治理方案 广州市东晨物流器具有限公司年产三千台物流台车及四十吨金属构件建设项目排放的污染物为:有机废气、生活污水、固体废物以及噪声。 废气:项目打磨粉尘、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粉尘净化设备收集处理后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粉尘无组织排放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无组织排放限值。 喷粉工艺粉尘经喷粉区域下方大旋风自动回收粉柜负压收集,抛丸粉尘经吊钩式抛丸清理机内自带滤筒脉冲除尘器处理后一起经由15m高的G2排气筒排放,经处理后项目喷粉、抛丸粉尘经处理后有组织排放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项目2个固化炉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负压收集后采用“水喷淋+除雾器+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理后由15m高G1排气筒排放。同时通过加强项目生产车间内排气通风,项目有机废气排放可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表1第 II时段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无组织排放限值。厂区内排放监控点VOCs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附录A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项目燃料燃烧废气与固化有机废气混合一起经集气罩负压收集后采用“水喷淋+除雾器+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理后由15m高G1排气筒排放。燃烧尾气中的颗粒物、烟气黑度排放可达到《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中干燥炉、窑二级标准限值,SO2、NOX排放可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后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永和污水处理厂处理。 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并经过基础减振、隔声等处理,合理安置高噪声设备。 固废:(1)一般固废①项目金属边角料收集后外卖。②项目废钢丸收集后交回收公司处理。③项目抛丸工序滤筒脉冲除尘器除尘收集到的粉尘收集后交由一般固废处理公司处理。④ 项目EVA泡棉边角料收集后交回收公司处理。⑤项目打磨工序产生的金属粉尘经移动式移动式粉尘净化设备收集处理交由一般固废处理公司处理。⑥项目焊接烟尘配套移动式移动式粉尘净化设备收集处理,交由一般固废处理公司处理。⑦项目喷粉柜回收的粉尘回用于生产不外排。⑧项目喷粉柜废滤芯交由一般固废处理公司处理。⑨项目喷粉产生环氧聚酯型粉末废包装桶,交由一般固废处理公司处理。(2)项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3)危险废物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润滑油、液压油、机油、含油废抹布喷淋塔循环废水、废UV灯管和废活性炭均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交由东莞中普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回收处理。 三、竣工日期及公示期限 竣工日期:工程于2020年9月18日开工,2020年10月8日竣工。 公示期限:5个工作日。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五、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六、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州市东晨物流器具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瑶田村上田塘坣下工业路1号6栋自编01 联系人:黄**** 电话:1337****8023 广州市东晨物流器具有限公司
公示日期:2020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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