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垃圾填埋场封场工程(一期)环境影响评价 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生态环境部颁发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9年1月1日施行)等相关规定,现对桃源县垃圾填埋场封场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进行公示: 一、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桃源县垃圾填埋场封场工程(一期) 桃源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拟投资7391.00万元实施桃源县垃圾填埋场封场工程;工程分2个阶段实施,其中一阶段为存量垃圾场封场,二阶段对应急填埋场进行封场;本次环评仅对一阶段工程进行评价。 工程位于桃源县漳江镇仙石村(桃花源风景名胜区二级保护区),桃源县垃圾填埋场封场采用“原位生态封场+垂直防渗”工艺。工程主要内容包括:(1)垃圾堆体整形,整形后在垃圾堆体地势高处形成一个 114.00m 封场平台;(2)覆盖工程,封场覆盖结构层由 4 层组成,自下而上依次为:排气层、防渗层、排水层、绿化土层。(3)防洪与雨水导排工程,采用环场截洪沟导排库区外雨水,库区内雨水采用封场平台导排沟接入库区外侧环场截洪沟,最终排至外界水体;(4)渗沥液导排与处理工程、填埋气体收集和处理工程、环境与安全监测、垃圾堆体绿化及地下水污染控制工程(垂直防渗系统)等。 二、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填写公众意见表,对项目建设提出意见或建议。在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征求公众对项目所在地环境现状、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三、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公众意见可反馈至我公司或受委托的环评公司,具体方式如下: (1)建设单位:桃源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莫先生 15115618105 (2)环评公司:湖南瑜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请到链接网站下载公众意见表电子版,填好后发送至建设单位邮箱。 桃源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0年12月1日 附件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 | | 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 (填写该项内容时请勿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内容,若本页不够可另附页) | | | | | | | | | | xx省xx市xx县(区、市)xx乡(镇、街道)xx村(居委会)xx村民组(小区) | | | | | | | | | | | xx省xx市xx县(区、市)xx乡(镇、街道)xx路xx号 | 注:法人或其他组织信息原则上可以公开,若涉及不能公开的信息请在此栏中注明法律依据和不能公开的具体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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