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川中油气矿磨深2井位于重庆市潼南县双江镇老关村2社,场地责任单位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川中油气矿。项目场址总占地约12801m2,所在区域原为农用地。2001年9月,该址土地被租赁新建1个钻井平台进行页岩气勘探开发,共包括1个井口,并配套设置气田水罐、固化池、给水罐、办公用房等辅助设施。建设期间产生的水基钻井废液进行了无害化处理后运至潼南106#井进行回注处置;底泥加药无害化处理后暂存于固化池内,固化池采用防渗漏混凝土进行封存,顶部进行覆土。根据现场调查,项目房地产权证批复面积为12800.64m2,本次评估场地总评估面积为12801m2。目前,项目现场遗留有井口装置1套、卧式气液分离器1台,清管收球装置1套,20m3气田水罐1座,水套炉2台,放空火炬系统1套。 (2)目前,截止采样为止评估场地内设施设备和构建筑物未进行拆除;场地地面大部分为混凝土硬化地面,少部分为绿地;场地内植被良好;场地内生产线设备已全部停用,仅有转输管线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场内无固废堆存、无废液储存;所有厂房、构筑物未拆除,场地未受到扰动,场地边界明确并对场地实行封闭管理。该用地原为荒地,后变更为农用地,目前相关主管单位未对该用地规划用途进行明确。 (3)鉴于场地历史用途及周边区域土地现状均为一般农田、蔬菜地,故本次评估采用《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 (试行)》(GB15618—2018)中筛选值标准作为土壤环境质量评价标准;对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 (试行)》(GB15618—2018)中未有规定而在本次采样土壤样品中检测出的因子钡参照采用《美国EPA通用土壤筛选值》中工业用地筛选值。 (4)按照《建设项目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的相关要求,本次调查按照经验布点法,项目共采集土壤样品13个,送检土壤样品13个;同批次其余样品全部作为备检样品。监测因子包括《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中45个基本项目、表2中挥发性有机物、表2中半挥发性有机物及总石油烃以及特征因子锌、钡。 (5)监测结果表明,土壤样品中的各监测因子监测结果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 (试行)》(GB15618—2018)中其他农用地筛选值标准和《美国EPA通用土壤筛选值》中工业用地筛选值。 (6)综上所述,本次场地评估所有土壤样品监测结果均低于相关标准要求。因此,根据重庆市相关要求及《建设项目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相关规定,评估单位认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川中油气矿磨深2井地块环境质量满足用地环境质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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