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峨边彝族自治县兴疆牧歌10万头生猪养殖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峨边兴疆牧歌养殖有限公司已委托四川银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峨边彝族自治县兴疆牧歌10万头生猪养殖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有关要求,现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进行第一次公示,以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峨边彝族自治县兴疆牧歌10万头生猪养殖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峨边彝族自治县新场乡 项目概要:本项目总共建设养猪场1个,确定建设地点为新场乡,建设内容包括生产区、管理区,场内道路、隔离带等,总占地面积为7.3102公顷,其中建筑用地面积为3.5918公顷。项目后期增加占地7公顷,包括消洗间、转猪站及转猪通道、粪污处理池。建设项目总投资约2亿元,形成年出栏生猪10万头规模,采用循环利用方式,配套建设10万吨/年粪污处理系统。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峨边兴疆牧歌养殖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工 联系方式:19949833136 联系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峨边彝族自治县沙坪镇大坪路52号1幢1单元5楼10号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四川银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工 联系电话:17311646383 联系地址: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790号2栋4层411号 电子邮箱:827837618@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可以选择以下方式中的一种或多种提出意见: (1)以联系电话的方式; (2)以电子邮件的方式; (3)填写第四条中的公众意见表并将其通过邮件方式反馈。 六、公众意见征求期限 公示意见征求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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