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xc614 于 2020-12-6 11:44 编辑
酒泉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理工程 环境影响后评价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和《甘肃省环境保护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文件备案程序(试行)》,酒泉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肃州区垃圾处理中心)于2020年10月委托张掖润洁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承担酒泉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理工程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并与2020年12月3日组织专家对《酒泉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理工程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进行了技术评审,专家组认为:《报告》编制规范、针对项目建设及运行期的环境影响调查客观,基本符合项目实际,后评价报告结论总体可信,专家组原则同意《报告》通过评审,建议《报告》按专家组意见进行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可报送生态环境部门备案。 根据《甘肃省环境保护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文件备案程序(试行)》,“建设单位或者生产经营单位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文件(须盖编制单位公章和建设单位或者生产经营单位公章)、专家组审查意见(附专家签名及建设单位或者生产经营单位法人代表的名章)通过网站或者纸质媒介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现对《酒泉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理工程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和专家审查意见进行公示,欢迎公众参与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 1、公示期间联系电话:0936-8583507 2、联系人:李工 3、公示时间:即日起5个工作日 4、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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