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delay-zcj 于 2020-12-11 13:31 编辑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杭州联舟船舶机械有限公司树脂砂工艺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杭州联舟船舶机械有限公司树脂砂工艺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杭州联舟船舶机械有限公司(现宝鼎重工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杭州余杭区塘栖镇唐家埭村一组 建设地址:杭州联舟船舶机械有限公司(现宝鼎重工有限公司)投资300万元,实施旧砂再生处理工艺,采用树脂砂铸造工艺技术,建设树脂砂工艺技术改造项目。该项目已于2018年07月18日通过杭州市余杭区环境保护局审批(环评批复[2018]255号)。审批规模为维持年产5000吨铸钢件产能不变,其中原有造型工序水玻璃砂铸钢件产能为 3000t/a,技改工艺树脂砂铸钢件产能为2000t/a。现状实际已达到审批产能,年产5000吨铸钢件变,其中水玻璃砂铸钢件产能为 3000t/a,树脂砂铸钢件产能为2000t/a。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0年11月11日-2021年1月8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朱工
联系电话:13346155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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