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州雅家埂河海子凼水电站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告 《甘孜州雅家埂河海子凼水电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工作已基本完成,现根据国家《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令,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的有关规定,对该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评价结论等进行第二次公告,以便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告内容如下: 1、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甘孜州雅家埂河海子凼水电站项目 建设地点:泸定县新兴乡 建设内容:海子凼水电站位于四川省甘孜州泸定县雅家埂河干流中游河段,开发任务为发电,兼顾河道生态环境用水和景观用水。工程采用引水式开发,由首部枢纽、引水系统及厂区枢纽三部分组成,雅家埂河坝址选择在雅家埂河和小河子沟交汇口上游150m处,无名冲沟取水枢纽位于与雅家埂河交汇处上游80m处,先占位于堡子村(一组)西北方向275m,坝址、厂址相距4.2km。电站装机容量2.1万kW,发电引用流量10m3/s,年利用小时数4384h,多年平均发电量0.933亿kW·h,工程静态总投资14781.97万元,总工期24个月。 2、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措施 针对本工程建设期的影响做了回顾性分析,针对运行期水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生态环境和社会环境等造成的不利影响,分别提出了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对不利环境影响可起到有效的减免和控制作用。 对于水生生态和鱼类的影响,运行期坝址通过溢流坝和低坝放流口下泄不少于0.59m3/s的生态流量,以减缓和减轻对工程影响河段水生生物的影响。评价认为,在确保各项环保措施全面实施的前提下,可在较大程度上减缓工程兴建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将环境损失减低至较低程度。 本工程用于降低、减免工程建设不利影响和补偿的环 3、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海子凼水电站建设符合现行国家产业政策,电站的建设与雅家埂河八字房至竹麻坪河段水电开发规划及其他相关规划相符,电站不涉及贡嘎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文物保护单位等环境敏感区,与贡嘎山风景名胜区三级保护区保护要求不冲突,不存在大的环境制约因素。工程建成运行后,其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比较显著,对泸定县及新兴乡的社会经济发展和当地基础设施建设有较大促进作用,对增强民族团结,提高少数民族地区人民生活水平将起到较大的推动作用。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看,在全面落实本报告书所提出的各项环保补充措施的前提下,本工程建设是可行的。 4、公众参与主要事项 (1)公众参与的方式: 公众可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按照以下提供的联系方式、地址到环评单位查阅环评相关文件,或通过邮箱索要环评报告书简本。 同时,公众还可以通过电话、书信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该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并将公众的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政府环保部门反映,将合理化意见和措施落实到工程实施中去。 (2)征求公众意见内容范围:①对工程建设内容的意见和建议;②对本报告提出的环保措施的意见和建议;③对本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甘孜州永兴电力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泸定县新兴乡 联 系 人:张 亮 联系电话:13508291756 邮 箱:15727363@qq.com 6、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名称:四川省德意仁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华阳街道华阳大道一段23号 联 系 人:段久亮 联系电话:1774018577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