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安宁隆耀工贸有限公司3.6万吨/年石灰制品生产技改项目
(2)建设地点:安宁市温泉镇甸中村
(3)建设单位:安宁隆耀工贸有限公司
(4)建设性质:技改
(5)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本项目总占地面积为10000m2。总建筑面积为6074m2。本次项目技改内容主要对现有1座石灰窑进行技术升级改造,改造为1座环保节能蓄热型石灰竖窑,配套建设窑炉烟气及加工粉尘治理等环保设施。技改完成后主要建设内容有窑炉区、窑配料上料系统、窑出灰系统、成品加工系统、储煤库、石料库、成品库、生活办公区等。技改完成后项目生产规模不变,仍为年产3.6万吨成品石灰。
二、污染防治对策措施
根据我国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凡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其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必须实行“三同时”原则,即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要求建设单位严格执行“三同时”的有关规定。
施工期:
1、在石灰窑拆除过程进行洒水降尘。
2、施工期产生的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项目洒水降尘,不外排。
3、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能回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至合法处置场进行处理。
运营期:
1、大气污染防治对策措施
(1)项目炉窑废气经管道收集后,进入1套旋风除尘器+1套布袋除尘器+1套脱硫塔处理后,设置1根离地面20m高的2#排气筒排放;
(2)配料产生的粉尘通过在煤料仓、石料仓、煤给料机、石料振动筛、出渣皮带落料点、混合计量斗上方设置伞形集气罩收集,共6个集气罩收集后,通过集尘管收集后至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设置1根离地面15m高的1#排气筒排放;
(3)成品区加工粉尘(3#排气筒):根据表7-14的检测结果,在卸灰机卸料口、皮带输送机两端卸料口、雷蒙磨给料机各设置1个集气罩,共4个集气罩;振动给料机、细碎机上方共设置1个集气罩;成品加工区粉尘共设置5个集气罩收集后,通过集尘管收集后至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设置1根离地面15m高的3#排气筒排放;
(4)雷蒙磨粉尘产生的粉尘通过雷蒙磨粉机自带的1套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设置1根离地面15m高的4#排气筒排放;
(5)筒仓粉尘通过筒仓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筒仓顶部距离地面20m高的排气筒排放;
(6)石料、无烟煤入棚堆放;
(7)窑配料系统设置在封闭厂房内,上料斜桥全封闭;
(8)卸灰及成品加工系统设置在封闭的厂房内,细碎机至筒仓、雷蒙磨至筒仓的提升机为全封闭;
(9)对物料输送皮带进行全封闭;
(10)成品装车采用自动装车机,自带有收尘设施,项目原料、成品运输过程均采用封闭运输,并设置1辆洒水车对项目区进行洒水降尘;
(11)加强废气治理设施运行管理,定期维护,定期更换布袋除尘器滤袋,针对项目废气非正常排放情况制定废气事故排污的防治措施与对策,建立健全环保管理机制和各项环保规章制度,落实岗位环保责任制,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防止事故排放导致环境问题。
(12)废气排气筒需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期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16157-1996)设置规范化的采样口;
(13)排放口设置规范的标识牌,污染物排放口的环保图形标志牌应设置在靠近采样点,且醒目处,使用国家环保总局统一印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规范化排污口标志登记证》,并按要求填写有关内容。
(14)项目炉窑废气排放口设置在线监测装置,并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期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16157-1996)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规范化排污口标志登记证》设置标准化排气筒。
2、水污染防治对策措施
(1)项目技改完成后建成完善的雨污分流排水体制;
(2)脱硫工艺废水经循环水池循环使用,不外排;
(3)食堂废水经隔油池(1个,容积不小于0.5m3)处理后汇同其他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1个,容积为8m3)处理后,委托安宁市污水处理厂处理,不外排;
(4)产生的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池(总容积不小于90m3)沉淀后部分回用于项目区非雨天洒水降尘,回用不完的通过项目区雨水沟渠外排;
(5)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提高项目内工作人员的环境意识,禁止违规倾倒废水;
(6)隔油池、化粪池等废水收集处理设施均应做好防渗、防漏处理,采用混凝土修筑,内墙使用水泥墙面,以达到防渗漏的目的。
3、噪声污染防治对策措施
(1)在满足工艺设计要求的条件下,优先选用噪声低、振动小的设备,从声源上降低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2)定期检查设备,加强设备维护,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避免和减轻非正常运行产生的噪声污染;
(3)项目区设备尽可能设置于厂房内;
(4)布袋除尘器进、出口均安装消声器并设置减震垫;
(5)脱硫水泵安装消声器;
(6)各类风机安装消声器并设置减震垫;
(7)进出项目区车辆应安排在白天,禁止夜间运输,对运输车辆及时进行维修保养及清洗,限制车辆超载,入口处设置禁鸣标示。
4、固体废物防治对策措施
(1)石灰石筛下物收集后由汽车外运出售水泥厂;
(2)布袋收集粉尘回到生产工序使用;
(3)脱硫石膏经脱水收集后外售到建材市场;
(4)生活垃圾采用移动式带盖垃圾桶分类集中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5)化粪池污泥委托当地环卫部分定期清掏;
(6)生产设备维修、维护等产生的废机油、废润滑油用检修废油收集桶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1间,建筑面积不小于10m2),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处置,并建立转移联单;
(7)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定时清扫,定时收集。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1)废气事故排放防范措施
①按照环保主管部门的规定,严格实行废气的总量控制,产量与废气处理设施的处理能力合理匹配,且石灰窑排气筒设置在线监测装置。
②实时关注废气排放情况,出现超标排放立即停车检修,待检修完成后方可投入生产。
③加强废气处理设备设施及废气排放管道的维护、管理、发现故障及时修复。
④结合实际,制定科学的废气处理操作规程,实行标准化操作;操作人员外送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⑤在石灰窑顶部安装一氧化碳报警装置。
(2)废气事故排放应急处置措施
①停止生产作业,对故障废气设备进行维修。
②当一氧化碳报警器发出报警后立即停止生产,把厂区人员转移至完全地点,并拉起警戒线。
③发现废气事故排放后应上报安宁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对区域大气环境进行检测。
(3)废机油泄漏方案措施及应急处置措施
①项目产生的废机油和废润滑油应统一收集之后储存于危废间,严禁和易燃物质混在一起。
②按照规范设置消防设施,并保证消防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③建立健全安全环境管理制度
④当发现有废机油泄漏时应立即回收,危险废物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进行建设。
(4)针对厂区环境风险事故制定应急预案并报相关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