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原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浏阳祥富源水电站(原大佛寺水电站)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调查报告》及验收意见等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浏阳祥富源水电站(原大佛寺水电站) 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浏阳祥富源水电站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0年12月17 日—2021年1月14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0731-83351148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1、浏阳祥富源水电站(原大佛寺水电站)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调查报告(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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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浏阳祥富源水电站验收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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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浏阳祥富源水电站(原大佛寺水电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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