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远县神下石场 年产60万吨碎石及机制砂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宁远县神下石场年产60万吨碎石及机制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 一、项目名称和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60万吨碎石及机制砂建设项目 工程概况:宁远县神下石场矿山地址位于永州市宁远县冷水镇神下村,该矿山属于系老矿山,建设单位依法取得了矿山采矿许可证,许可证编号为:CA311262009067130033926,已开采多年。调整后的矿山范围由4个拐点坐标圈定,面积为0.4km2,年设计生产能力为60万t/a,矿山设计露天开采,台阶式采矿,公路-汽车运输方案。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相关资料可知,经调整后的采石场保有资源储量约2900万t,根据现场勘查及建设单位提供开采情况,调整后的矿区范围目前已开采石灰石约110万吨,剩余储量约为2790万吨,剩余可开采年限约为46.5年。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预防对策、措施要点 项目内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项目内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回用于矿区绿化灌溉。淋滤水经排水沟收集淋滤水并引入初期雨水池,经沉淀处理后由回用至采区、道路洒水抑尘。进出场车辆冲洗废水、制砂洗砂废水经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与生产,不外排至外环境。 钻机钻孔采用湿式作业,减少粉尘的产生量,在爆破前、爆破后及时洒水降尘等措施,可大大减少爆破粉尘产生量,装卸区或采矿平台周围设置临时挡风设施,减小风速。对矿物及时清运,减少其堆放时间。通过控制车速和清扫路面,定期洒水控制运输扬尘产生。将破碎、筛分设备均进行密闭收尘,在破碎、筛分设备处设置抽风口,将含尘废气一起送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高空排放。密闭输送系统,并在胶带运输系统及下料口设置雾炮机进行喷雾洒水降尘。项目制砂生产线为湿式作业,粉尘产生量较少,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就餐人数少,产生的油烟量较少,采取家庭式油烟机处理后,排放浓度小于2.0mg/m3,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剥离的表土置于排土场堆存,表土用于复垦;废夹石前期几乎全部用于矿区内建设运输便道,后期可作为普通建材或碎石出售,剩余部分用于用于矿区道路维护;除尘灰收集后作为粉料产品一起出售;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于垃圾桶中,集中收集后清运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泥饼、沉淀池产生的底泥经干化后用于后期复垦,项目固废均可得到妥善处置,不会对环境造成明显的影响。 项目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爆破噪声及运输噪声,经过采取措施、距离衰减、绿化吸收后,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值(昼间≤60dB(A))。 即在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后,各种不利影响可以得到有效控制。 三、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宁远县神下石场 联系人:李恒昌 联系电话:13874358188 电子邮箱: 地址:永州市宁远县冷水镇神下村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 建设单位委托——文件资料收集、勘察——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工程分析环境影响识别——环境影响评价——编写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评估——环保主管单位审查批复。 2、主要工作内容 阐明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分析预测项目施工期和运行期所产生的各类环境影响,针对不利影响提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五、公众参与的主要事项 1、对环境质量现状的认识; 2、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 3、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 4、公众对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时间 个人或单位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公众参与说明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本次公示时间为:2020年12月18日——12月27日。 宁远县神下石场 2020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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