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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北京神州瑞霖环境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对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厂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编制《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目前《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基本完成,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现进行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开,并通过信息公开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公示内容如下: 一、征求意见稿全文查阅途径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意见的范围为附近可能受影响区域内的居民、企事业单位。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对本项目造成的环境影响发表自己的看法和意见,也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各种方式发表意见。为便于进一步沟通、交流和反馈,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联系方式。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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