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温氏畜牧有限公司年产160万肉鸡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160万肉鸡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盐城市大丰区新丰镇仁北村村部北侧 建设单位:盐城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拟投资1600万元,租赁盐城市大丰区新丰镇仁北村31400平方米土地建设年产160万肉鸡项目。项目新建6栋高效环保鸡舍,配套养殖鸡笼、自动喂料行车、自动供水系统、水帘降温系统等,通过外购鸡苗、育雏期饲养、育成期饲养等过程,建成后单栋存栏5万羽年、总存30万羽;单栋年出栏29.09万羽、年总出栏160万羽肉鸡。 二、环境质量现状 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根据《2019年盐城市大丰区环境质量状况》,2019年全区环境空气二氧化硫年平均值与24小时平均值、二氧化氮平均值与24小时平均值、PM10年均值、臭氧日最大值、一氧化碳24小时平均值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PM10的24小时平均值、PM2.5的年均值与24小时平均值均超过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评价区域为不达标区。 根据补测因子监测结果,项目所在区域NH3、H2S均优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中二级标准,当地空气质量尚可,有一定环境容量。 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表明,项目拟建地东侧小河监测断面中pH值、水温、溶解氧、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总磷、氨氮、粪大肠菌群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 2002)中Ⅲ类水质标准,水环境质量良好。 3、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表明,厂界昼、夜噪声值均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的1类区标准要求,表明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较好能够达到相应标准要求。 4、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表明,本项目所在地及周边区域地下水主要指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Ⅲ类以上水质要求标准。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的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较好。 5、土壤环境质量现状:项目所在区域内的土壤各监测点位监测结果可以达到《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中的6.5< pH≤7.5时规定风险筛选值,项目所在区域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良好 三、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概述及减缓措施 1、废水:本项目排水体制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项目产生的废水为养殖废水、生活污水及初期雨水,其中养殖废水包括鸡舍冲洗水、鸡饮用水线冲洗水、消毒室洗浴污水、水帘排水、供暖排水等,生活污水包括食堂废水及职工生活污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收集后,与养殖废水、职工生活污水一同经场内污水收集系统收集后送至污水贮存装置,通过提升泵将废水抽送至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达《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中水作标准后用于场区绿化及附近农田灌溉,不外排;雨水经场区周边雨水管网排放至厂界东侧小河。废水排放不会对东侧小河及四卯酉河(项目北侧约537米)造成严重环境影响,不会导致其水体功能发生变化。 2、废气:项目产生的无组织恶臭废气为鸡舍恶臭、鸡粪暂存区恶臭、污水处理区恶臭和食堂油烟。通过加强鸡舍通风,定期喷洒除臭剂、种植绿化隔离带等措施控制鸡舍、鸡粪暂存区及污水处理区恶臭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屋顶排放,可以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要求,氨气、硫化氢等恶臭气体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标准限值,臭气浓度满足《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中臭气的标准限值。 大气预测结果表明:正常情况下,各污染源排放的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占标率均小于10%,因此,本项目的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厂区主要噪声设备经过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处理后,噪声预测表明,本项目各厂界噪声均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2008)1类标准。 4、固废:本项目一般固体废物均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的要求进行分类收集、储存、定期清运;危废拟存放于10m2危险废物库中,危险废物贮存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设置“防风、风雨、防渗”措施等;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因此,本项目相关固废处理措施是切实可行的,能够使固废得到妥善处置,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项目选址符合区域发展、环保等规划要求;项目所采用废气、废水处理工艺合理可行、污染防治措施技术经济可行,能保证各种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三废污染物排放不会改变区域环境功能现状;环境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公众参与调查情况,项目的建设得到了大部分公众的支持。项目选址能够满足环境防护距离的要求。 综上所述,从环保角度论证,盐城温氏畜牧有限公司年产160万肉鸡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具有环境可行性。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①盐城温氏畜牧有限公司年产160万肉鸡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见附件。 ②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建设单位所在地和环评单位所在地提供纸质报告书供公众查阅。 (2)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意见对象为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众。 (3)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盐城温氏畜牧有限公司年产160万肉鸡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见附件。 (4)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①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电子邮件、邮寄。 ②公众提出意见的途径: 打印公众意见表,并邮寄至环评单位所在地: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9号05幢3层西侧306室。 (5)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填写建设项目公众意见表(见网络链接),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传真、电子邮件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并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六、建设单位及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盐城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联系人:邢工 联系电话:15962076345 环评单位:江苏欣源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25-83311058 联系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9号05幢3层西侧306室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我单位,反映与本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盐城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2020.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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