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dudan123456 于 2020-12-23 17:17 编辑
汕头市炼锋鱼粉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公众意见征集公示 1、建设项目概况及四至情况 汕头市炼锋鱼粉有限公司“汕头市澄海区炼锋鱼粉加工厂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位于汕头市澄海区盐鸿镇上社鸡肠岭水库西侧,主要从事鱼粉的加工生产。项目占地面积4001.8平方米,其中绿化面积200平方米,建筑面积950平方米。 2、项目采取的防治措施 1、废水:本项目废水包括员工生活污水、锅炉除尘废水。项目混合废水采取“格栅+隔油沉淀池+气浮+调节池+AO处理系统+消毒”处理工艺进行治理,能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 第二时段一级标准。 项目锅炉除尘废水的主要污染物为pH值、SS,按照建设方提供的资料可知,项目拟配套沉淀池去除除尘废水中的SS并在池中加适量石灰调节pH值,然后再出水泵打回除尘器充分循环利用,不外排。 2、废气: (1)恶臭气体 本项目饲料原料生产过程中臭气主要为蒸煮、压榨、干燥臭气,属于含有大量热蒸汽的臭气,该臭气直接接入废气冷凝系统去除水蒸气,再接入喷淋池、UV光解处理系统进行除臭处理,能达到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中的排放限值。 (2)锅炉烟气 项目锅炉废气经麻石文丘里脱硫水膜除尘器设施治理后能够达《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相关排放准的要求。 3、噪声: 企业应在车间安装隔声性能良好的隔声门窗,合理布置噪声源,可从厂房布局、 隔声降噪、设备选型等方面进一步考虑噪声的防治措施。同时加强员工管理,提倡文明生产。经综合治理后,可确保项目各边界处1米处的噪声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2008) 2类标准的要求,则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对周围声环境不会造成较大影响。
4、固废: ①项目炉渣和粉煤灰的毒性小,性能优良,可用于制砖、生产水泥,得以综合利用,建议将其送到相关建材厂,使固体废物得到充分利用,实现零排放,防止固体废物产生二次污染。②筛分出废弃物可出售当地农民用作化肥。③污泥收集后可用于砖瓦厂制砖等综合利用。④员工生活垃圾应及时清理,定点堆放,并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胪日清。各种固体废弃物在落实相应的处理措施,得到妥当处置的前提下,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不会对周雨环境道成较天影响。 3、环保处理设施风险防范与管理措施 (1)废气处理设施事故排放防范与管理:项目运营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锅炉废气。项目对排气管道做好做好防漏处理,减少废气外泄。为了进一步降低废气泄露事故,应做好以下措施: 1)制定废气处理设施日常的定期巡视检查制度,明确废气处理设施监管责任人,每日由监管责任人对废气处理装置巡视检查一次,检查内容包括阀门、管道、风机、泵等,定期检查尾气污染物监测是否达标。如果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应立即上报维修或更换; 2)如遇停电、设备故障导致系统不能正常工作,可暂停废气处理设备,暂用通风设备进行空气疏通,待动力恢复或设备故障修复后继续运行; 3)集气设备故障时,及时启用备用设备代替,保障系统恢复正常工作,并联系厂房维修人员,抓紧抢修损坏设备。 (2)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营管理:项目厂区地面做好防渗漏处理,厂区污水管网防漏、防渗处理,同时处理好与市政管网的交接处理,以免对周边水环境造成污染。为了防止风险事故产生,企业应做好相关的防范措施,具体如下: 1)按照环保主管部门的规定,严格实行废水的总量控制,产量、废水量与废水处理部的处理能力合理匹配; 2)废水处理部加强与其他各部门的信息沟通,当废水量或污染因子浓度可能突然升高时提前发出预警信息; 3)加强污水处理设备设施及污水管道的维护、管理、发现故障及时修复; 4)结合实际,制定科学的废水处理操作规程,实行标准化操作;操作人员外送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5)做好总排口的污染因子监测,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3)固体废物储存设施及管理:配套建设及改造各类固体废物储存设施开展日常管理。按照固体废物种类划分独立的暂存区,可能造成液体渗漏造成二次污染的液体废物其暂存设施均须按照要求进行防渗防漏处理,暂存场所四周应设有导流槽,泄漏液体经导流槽流至收纳池,集中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项目产生的固废已妥善处置。 4、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本项目基本情况是否了解。 (2)在本项目运营过程中最担心的环境污染有哪些方面。 (3)对本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风险程度的了解。 (4)对本项目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是否满意。 (5)若发生环境事故,是否愿意参与应急处置。 (6)在该企业采取有效的应急处理措施,确保环境污染事件最小概率发生的前提下,是否支持该企业生产运营。 (7)对该项目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5、项目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汕头市炼锋鱼粉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汕头市澄海区盐鸿镇上社鸡肠岭水库西侧 联 系 人:卢志挺 联系电话:13417046186 6、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上述联系方式以电话、信函以及面谈的方式与建设单位联系,提交书面意见或口头意见等。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本信息公示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 发布单位:汕头市炼锋鱼粉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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