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好好好_Wd5ll 于 2020-12-29 22:11 编辑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件第十一条规定,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公开验收报告,公示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本公司现对本验收项目进行首次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苏州禹鸿远盈置业有限公司苏地2017-WG-58号地块项目”; 建设单位:苏州禹鸿远盈置业有限公司; 项目地址:苏州高新区浒墅关镇桑园路西、下塘北街北。 (二)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苏州禹鸿远盈置业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苏州高新区浒墅关镇浒杨路81号; 联系人:傅工 电话:13382418322 (三)承担验收调查工作的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苏州禹鸿远盈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高新区浒墅关镇浒杨路81号 联系人:傅工 电话:13382418322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2)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运营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3)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建设该项目; (4)您认为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 (5)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联系方式见第二、三条: (1)通过Email方式 (2)直接打电话的方式 (3)写信的方式 (六)公示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验收调查机构提出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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