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福建省环保厅关于做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闽环评函[2016]94号)等相关规定,需对阳江新城排洪渠一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公示,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及本项目的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若您对该项目有什么意见,请参与公众调查,谢谢您的支持。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阳江新城排洪渠一期工程建设地点位于泉州市洛江区阳江新城,工程建设主要内容为赤崎水库下游渠及景观渠。赤崎水库下游渠(排涝)一期布置如下:右岸598.42m,左岸584.25m,合计1182.67m。景观渠布置如下:右岸979.13m,左岸991.92m,合计1971.05m。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泉州市洛江城建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 联系电话:13514023928 通讯地址:泉州市洛江区万安街道塘西工业区科技大厦4楼 邮 箱:249202825@qq.com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① 对本项目的选址态度; ② 本项目对您生活的影响; ③ 您认为本项目最大的环境影响是哪些方面; ④ 您认为应该采取什么样的环保措施; ⑤ 其他有关环保方面的建议。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发表自己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并请注明“阳江新城排洪渠一期工程项目公众意见”。公众在发表意见时,请尽量注明日期、您的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向您反馈。(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公示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公示单位:泉州市洛江城建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