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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8万吨/日污水处理厂变更项目 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 为维护项目所在地区公众的合法环境权益,全面了解该项目影响区的环境背景信息,发现潜在的环境问题,弥补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可能出现的疏忽和遗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2018年第4号)有关规定,我公司现对该建设项目的环评信息进行公示,以听取社会各界对项目建设的环境影响及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8万吨/日污水处理厂项目; 2)建设地点:吉林经济开发区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厂区内 3)建设性质:新建; 4)建设内容:本项目规划建设污水处理厂规模为8万吨/日,主要用于处理公司腈纶生产废水。项目分2期建设,一期建设规模为2万吨/日,二期建设规模为6万吨/日。设计处理工艺采用一级预处理+二级生化处理+三级深度处理。预处理部分采用调节池,通过絮凝沉淀去除大部分固体悬浮物和丙烯腈低聚体粉末;生化处理部分采用水解酸化+生物膜法结合的处理工艺去除可生物降解的有机污染物及氨氮;深度处理部分采用高级氧化法去除难生物降解的有机污染物,确保最终出水水质能够满足《石油化工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1中的直接排放标准,尾水通过厂区现有总排口排入松花江。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经济开发区 邮编:132101 联系人:赵晓光 电话:15354604222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吉林省正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区金碧街253号 邮编:130000 电话:0431-85213608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信函方式等向建设单位、地方政府及其环保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或建议。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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