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市级机关战时人口疏散基地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本地块原为有林地,拟规划用作军事用地(特殊用地),军事用地参考城市建设用地中的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为了保证该地块的安全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山东省建设用地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管理工作的通知>》(鲁环发〔2019〕129号)等有关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按照国家生态环境部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环境管理要求,开展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信息进行如下公示: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东营市市级机关战时人口疏散基地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2、项目地址及范围:东营市市级机关战时人口疏散基地项目地块位于东营市东营区庐山路以东、南二环以南,地块总面积22441平方米。 二、调查结论 通过资料收集与分析、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及现场快速检测,得出结论:该地块原为有林地,地块及相邻地块内未进行过工业生产活动,地块及周围地块历史上无污染事故发生,地块周围不存在造成地块内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潜在风险,另外通过XRF、PID设备现场快速检测,调查地块土壤样品中重金属砷、镉、铜、铅、镍、汞、锑、钴、钒及挥发性有机物的快速检测结果和对照点检测结果相当,无较大差异,地块在利用过程未对土壤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通过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本项目地块满足拟规划用作军事用地(特殊用地,参考城市建设用地中的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需求,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进入后续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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