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四子王旗亿城石油加油站、四子王旗贾拉庆中兴加油站、四子王旗大众加油站联合组织召开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验收小组由建设单位、验收监测单位及特邀专家组成。 验收组和与会代表实地查看了本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运行情况,查阅了相关档案资料,并听取了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基本情况的介绍和环境验收监测单位对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情况的汇报。最终形成如下验收意见: 一、验收结论 三个项目执行了环评和 “三同时”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及批复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验收期间监测结果显示,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验收组认为本项目符合竣工验收条件。 二、意见和建议 (1)加强对油气回收装置的管理和维护,确保废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完善环境管理制度,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三、建设单位 联系单位:四子王旗亿城石油加油站、四子王旗贾拉庆加油站、四子王旗大众加油站 联系人:冯总 联系电话:14794744888 经验收组现场核实并审议,建议监测机构和建设单位依据专家提出的审查意见修改、整改完成后,同意该项目通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特此向社会公众公示。 项目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及验收组人员信息具体内容,见以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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