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元电脑(江苏)有限公司涂装喷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
精元电脑(江苏)有限公司涂装喷涂项目位于吴江市汾湖经济开发区国道路508号原有厂房内,不新征土地,占地面积7000m2,投资总额约1000万元,新增劳动人员542人,公辅工程增加余热利用系统,项目其他给排水、供热、供电系统等公用工程均可依托公司现有项目。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
1、大气环境影响预测
本项目建成后,主要排放少量甲苯、二甲苯气体及TVOC,预测结果表明,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排放的各项污染物对环境本底贡献较小,对大气环境的影响不大。
2、水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工程分析及废水处理措施分析结果,本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厂区内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标排放排入冬菇荡,对冬菇荡水环境影响不大,区域管网接通后,即纳管接入苏州汾湖鹏鹞水务有限公司。
3、声环境影响预测
对各产噪单元或设备采取设置减振垫、安装隔声门窗等降噪声措施,各种设备噪声经降噪及房屋隔声后对环境影响很小。
4、固废环境影响分析
全厂固废均妥善处理处置,对环境基本无影响。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治理: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厂内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冬菇荡,待区域管网接通后,即纳管接入苏州汾湖鹏鹞水务有限公司。
2、废气治理:本项目喷涂废气经水帘捕捉处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系统处理后达标排放。其他有机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系统处理后达标排放。
3、固体废弃物:危险废物全部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废物及生活垃圾由环保部门统一处理。
4、本项目的采用低噪声设备,同时对各种噪声源采取减振等措施,将各种高噪声设备布置在室内,合理布置厂区,安装隔音墙。经采取上述防治措施后,本项目产生的噪声可以做到厂界达标。
本工程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以及固废经相应措施治理后,废气、废水、噪声完全可作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零排放。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本项目符合当前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
2、本项目符合园区规划要求,厂址选择合理;
3、本项目符合清洁生产及循环经济要求;
4、本项目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5、本项目能维持当地环境质量,符合环境功能要求;
6、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能够得到平衡;
7、本项目已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经采取有效的事故防范、减缓措施,项目环境风险水平是可接受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具体方式
公众调查范围:项目周边可能受影响的居民、企业单位人员。
主要方式:关心该项目建设的公众可到精元电脑(江苏)有限公司办公室查阅环评报告书简本,公众阅后可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六、项目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项目建设单位:精元电脑(江苏)有限公司
地址:吴江市汾湖经济开发区国道路508号
联系人:廖工 电话:63271310
七、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宿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证书等级:冶金机电乙级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2120号
联系人:王工 电子信箱:mervin1009@163.com 电话:0512-63190799
八、公示时间
2010年12月13日—2010年12月22日;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保意见的,自公示之日10日内,可同时向建设项目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意见,也可将书面意见向环保管理部门反映。
公示发布单位:精元电脑(江苏)有限公司
公示发布时间:2010年12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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