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西县人民医院感染科综合大楼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要求,对揭西县人民医院感染科综合大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第一次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揭西县人民医院感染科综合大楼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揭西县人民医院后停车场与原卫校之间寒柯地 工程内容: 新建一栋16层医院感染科综合大楼,地上15 层(含3 层隔离病区),地下1 层,建筑面积40000平方米,设置床位540张,含感染科、呼吸科,传染病区。感染科设儿科和新生儿传染病区、负压手术室、负压 ICU 、负压产房,发热门诊和其他配套CT、DR 室、化验室、药房等辅助科室。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揭西县人民医院 联系人:姚柳 联系电话:18271682780 三、环评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福建诚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许平 联系电话:18396259309 电子信箱:1024992365@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见附件。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出项目环保可行性意见及要求。 2、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提出完善项目环保措施、防止项目污染的意见和要求。 3、在完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初稿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将再次进行公告。 4、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编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后,查阅报告书简本,了解情况。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将提供方便或解答。 5、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平、公正、合法地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下载公众意见表,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在征求意见期限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七、公示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公告发布单位:揭西县人民医院 发布日期:2021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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