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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兰山区正威塑料编织厂年产9000吨塑料编织袋扩建项目征求意见稿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相关要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建设单位应当公开下列信息,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目前本项目已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具体的意见和建议。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临沂市兰山区正威塑料编织厂年产9000吨塑料编织袋扩建项目》征求意见稿(见附件)。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纸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众可以前往临沂市兰山区正威塑料编织厂查阅纸。 2、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临沂市兰山区半程镇新程一路与金锣三路交汇处东北260m处,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项目的评价范围,项目评价范围内环境保护目标为村庄的常住居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评价范围外的群众也可提出与本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3、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4、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后10个工作日内填写公众意见表,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也可直接交至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临沂市兰山区正威塑料编织厂 联系人:林总 联系电话:15053953913 联系地址:临沂市兰山区半程镇新程一路与金锣三路交汇处东北260m处 环评单位:临沂星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史工 联系电话:18653535560 联系地址:临沂市兰山区砚台岭社区沿街楼 5、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为自本公示发布起10个工作日内(2021年1月14日-2020年1月27日)。 注意事项: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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