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以及《关于发布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 第9号),现将瑞金市春砷建材有限公司机制砂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瑞金市春砷建材有限公司机制砂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瑞金市春砷建材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江西省瑞金市谢坊镇迳桥村新邹屋小组(东经115°47′22.00″,北纬25°37′39.00″);
公示内容:瑞金市春砷建材有限公司机制砂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验收意见等,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1年1月14日-2021年2月10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邹小春
联系电话:13807075461 联系地址:江西省瑞金市谢坊镇迳桥村新邹屋小组
春砷建材验收评审会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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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金市春砷建材有限公司机制砂生产项目(一期) 验收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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